大马一名14岁的未成年少女被母亲阻止到男友的住家留宿,却被后者恐吓会将少女的裸照发布网络,在得悉此事后,少女母亲前往警署报案求助。
据悉,44岁的伊班裔女事主是于上月月底获悉14岁的女儿结交了男友,而且时常假借到亲戚家留宿的借口,到男友的住处过夜,因此阻止两人交往。
少女将此事告知男友后,却因此与他发生争执,女事主便阻止对方再与女儿联系。岂知对方却发送恐吓信息给少女,扬言将她的裸照及视频发布在社交网络。
母亲便追问少女是否已经与男友发生关系,但女儿沉默不语。
基于对方持有女儿的裸照及视频,妇女相信女儿已经被男友侵犯,因此于本月初到当地警署报案。
较后,少女被送往民都鲁中央医院验身,目前证实已非完璧。
警方将援引强奸案调查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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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红警长劝告视频爆红:不管女方愿意不愿意,皆“万劫不复”
大马一名网红警长拍视频呼吁男性同胞, 千万不要与16岁或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,否则不仅“犯戒”,还会因“强奸罪”获刑,由于用词搞笑,获多人转载爆红!
该名警长是通过自己的“TikTok”帐号,以轻松的方式向民众传达刑事知识,目前已获得超40万人关注。
有关警长在视频中,劝告男性同胞若与16岁或以下少女为情侣关系,在未婚的情况下,无论女方愿意或不愿意,千万别与她们发生性行为,不管发泄在体内还是体外,都会惹祸上身。
他也在视频中指出,若与未成年女方在发生关系后被发现,女方将一律被视为遭人强奸,男方则会在刑事法典376(强奸)条文下被对付。
根据刑事法典376条文阐明,嫌犯一旦罪成,将被判处10年以上30年以下的监禁,另加鞭刑。
然而,随着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马兹兰日前放话,不允许警察穿制服拍摄TikTok视频,或做出任何不雅及粗俗行为,否则将对违反者采取行动,有关爆红视频已被警长删除。
不过,从该名警长的TikTok帐号可见,除了多次身穿警服拍摄知识类及执勤视频外,还有不少纪录生活的短视频。